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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工程法规核心考点: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合并、分立、改制

2015-09-08 12:0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针对一级建造师进行了复习资料收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成就你的工程师梦!

合并、分立、改制:

a、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延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b、分立的,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c、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按照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申请资质证书变更。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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