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如何调整
【学员问题】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如何调整?
【解答】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拟建对象的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中规定的结构特征有局部不同的情况,因此,必须对概算指标进行调整后方可套用。
调整概算指标中的每㎡(m3)造价。这种调整方法是将原概算指标中的单位造价进行调整,扣除每㎡(m3)原概算指标中与拟建工程结构不同部分的造价,增加每㎡(m3)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结构不同部分的造价,使其成为与拟建工程结构相同的工料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结构变化修正概算指标(元/㎡)=J+Q1P1-Q2P2
式中:J——原概算指标;
Q1——概算指标中换人结构的工程量;
Q2——概算指标中换出结构的工程量;
P1——换人结构的工料单价;
P2——换出结构的工料单价。
则拟建工程造价为:
人、材、机费一修正后的概算指标×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
求出人、材、机费后,再按照规定的取费方法计算其他费用,最终得到单位工程概算价值。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