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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索赔的依据

2015-04-20 10:5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

(1)合同文件;

(2)法律、法规;

(3)工程建设惯例。

针对具体的索赔要求(工期或费用),索赔的具体依据也不相同,例如,有关工期的索赔就要依据有关的进度计划、变更指令等。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第19条列举了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条款(19.3),也列举了承包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9.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中列举了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的诸多依据条款。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适用法律和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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