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知识点拨:物质折旧

2019-03-27 14:0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理论与方法》科目第七章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分解法—物质折旧

  先把建筑物折旧分成: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外部折旧,分别测算,再加总求取建筑物折旧。

      

  把物质折旧区分为:可修复的和不可修复的。

  ◆可修复的物质折旧,折旧就是修复成本。

  折旧额=在价值时点采用合理的修复方案使其恢复到新的或者相当于新的状况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修复的条件:修复成本≤修复后的房地产价值-修复前的房地产价值(修复增值)。

  注意区分估价前提,保持现状,还是更新、改造和重新开发前提,参见第4章,最高最佳利用原则的内容。

  ◆不可修复的要区分寿命期。

  对于短寿命项目(修复项目剩余寿命短于整体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常见于设备、装修等),根据重新购建成本、年龄、寿命或剩余寿命,利用年限法计算折旧额。

  对于长寿命项目(修复项目剩余寿命等于或长于整体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常见于建筑物),根据建筑物的重新购建成本减去各个可修复项目的修复成本和短寿命项目的重新购建成本后的余额、建筑物的有效年龄、经济寿命或剩余经济寿命,利用年限法计算折旧额(合并计算)。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24年房估新课上线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教材精讲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