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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资料:商品房屋转租

2021-04-14 16:5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2021年房估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商品房屋转租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在房屋出租人同意的条件下,房屋承租人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必须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新的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例题】下列关于房屋租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将房屋提供给他人的经营活动属于房屋租赁

B.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导致租赁合同的终止属于自然终止

C.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并获得收益

D.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房屋修缮责任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的必备条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品房屋租赁合同。选项B错误,自然终止时,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均以完成,转租不属于自然终止。参见教材P13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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