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点精讲:房地产的基本存在形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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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房地产的基本存在形态(了解)
房地产:
(1)土地——仅指土地部分
(2)建筑物——仅指建筑物部分
(3)房地——专指土地和建筑物的综合体
a)无建筑物的土地:
b)有建筑物的土地:
该块土地上虽然建有建筑物,但在观念上可把它单独看待。具体的看待方式有两种:
①无视建筑物的存在;
②考虑建筑物存在的影响。
c)建筑物:
建筑物虽然必须建在土地上,但在观念上可把它单独看待。具体的看待方式有两种:
①无视土地的存在;
②考虑土地存在的影响。
对应第六章收益法中的“剩余技术”
d)房地:
下有土地,上有建筑物,此时把土地与建筑物也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房地合一)
对应第六章的“组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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