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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索赔款项的支付

2014-08-22 10:4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学员问题】索赔款项如何支付?

【解答】1、发包人的索赔款项。

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经调解确定的或经仲裁裁定(或法院判决)的发包人应得的索赔款项,发包人可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中扣减该索赔款项。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各期工程进度款中不足以抵扣发包人的索赔款项时,承包人应当另行支付。承包人未能支付,可协商支付协议,仍未支付时,发包人可从履约保函中抵扣。如未约定履约保函或履约保函不足以抵扣时,承包人须另行支付该索赔款项,或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支付协议的期限支付。

2、承包人的索赔款项。

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经调解确定的或经仲裁裁定(或法院判决)的承包人应得的索赔款项,承包人可在当月工程进度款或当期付款计划表的付款申请中单列该索赔款项,发包人应在当期付款中支付该索赔款项。当发包人未能支付该索赔款项时,承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抵扣。如未约定支付保函时,发包人须另行支付该索赔款项。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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