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学员问题】中标候选人如何确定?
【解答】除招标文件中特别规定了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交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当不超过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即不得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