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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需接受考后核查

2023-08-29 17:4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辽宁《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具体通知如下。

辽宁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核查说明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考后可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造价工程师栏目相关资讯。

  点击查看: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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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纲 / 教材

    25年预计6月发布

  • 报 名 时 间

    预计考前2-3个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5年10月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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