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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重要知识点:建筑法

    2024-12-13 18:1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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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一级造价师备考号角已经吹响,现阶段如何备考一造?小编整理了一级造价师重要知识点,跟着小编一起每日学起来!

    一造知识点

      建筑法

      1.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3个月开工延期的时间3个月(可延期两次)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1个月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的1年以上)。

      2.建筑工程发包。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不适合的也可以直接发包。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3.建筑工程承包联合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4.工程分包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总包负总责,分包不服管的,负主责,两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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