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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资料:违约责任

2010-07-19 09:58  来源:  字体:  打印

  违约责任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实际履行(价款或者报酬、非金钱债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违约责任的免除:不可抗力,责任免除和发生不可抗力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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