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资料(54)

2009-08-14 09:17  来源:  字体:  打印

  安全生产法

  [重点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调整的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2.就整个安全生产而言,《安全生产法》是基本法,因此同样适用于“一消防、四交通”,只不过后者有特别法的,要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特别法没有规定的,仍要适用《安全生产法》。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组织保障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法》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该条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法》第19条在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上进一步作出了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

  全生产管理服务。“

  [重点解析]

  首先能够理解什么是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其次,掌握此处出现的数据。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