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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咨询工程师工程咨询概论资料:继续注册

2011-01-11 15:14  来源:  字体:  打印

  三、继续注册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注册的,须申请办理继续注册手续。

  注册咨询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继续注册:无业绩证明;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未能完成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学时规定的;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在工程咨询工作中发生严重过失的;违反其他法规规定的。

  四、注册注销

  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后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者,做注册注销处理。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当予以注册注销:死亡;服刑;脱离工程咨询岗位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受处分、处罚不能执业;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执业;不按要求申请继续注册、变更注册、提出警告仍不改过的。

  (2)注册注销的程序:

  被注销注册后,具有申请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资格者可以重新注册。

  五、处罚条款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和初审机构将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执业、注销注册、收回执业人名章的处分,并及时登记存档。

  (1)在注册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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