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咨询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咨询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1年咨询工程师工程咨询概论资料:权利和义务

2011-01-11 15:15  来源:  字体:  打印

  第四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和义务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

  1.主持咨询业务的权利

  注册咨询工程师有依法主持国家投资或政府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其他项目业主委托的工程咨询业务的权利。国家投资或政府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由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其工程咨询业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也可以主持其他项目业主委托本单位的工程咨询业务。

  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权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纳入国家工商领域专用名称保护的范围。

  咨询文本名称权是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名称,属专有的。名称权保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的自主知识产权。

  3.签名盖章权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对其所出具的所有咨询文本有签名盖章权,并具有法律效力。修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应征得本人同意,特殊 情况除外,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统一设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名章式样。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义务

  1.注册咨询工程师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业主利益;

  (2)客观、公正执业,保证工程咨询质量;

  (3)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经济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工程咨询单位;

  (5)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工程咨询业务。

  2.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应当接受继续教育,参加职业培训,补充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这也是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应该履行的义务。

  注意: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

  1.主持咨询业务的权利

  2.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权

  3.签名盖章权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为您推荐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方案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