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档案编制与管理
(一)资料编制要求
(1)工程资料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2)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3)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二)资料整理要求
(1)资料排列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资料和备考表。
(2)封面应含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编制单位、卷册编号、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