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建考试结束不久,但是现在2019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面开启。建设工程中代理制度对这一部分知识点掌握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特梳理了2019一建《工程法规》知识点习题:建设工程代理制度,希望对各位考生备考2019年一级建造师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三、不当或者违法代理的法律责任
1、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经典例题:
代理人接受了委托,就有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代理工作。如果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则( )。
A.由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B.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C.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D.由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代理制度的理解,代理人不履行职责造成的责任,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注意:当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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