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知识点:房屋征收方法和结果确定
(一)房屋征收估价方法
被征收房屋价值应当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估价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估价;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租金或者经营收入的,应当采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可以同时选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估价方法估价的,应当选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方法估价。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市场上的平均水平价格。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通过搜集价值时点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以后计算得出的价格。类似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以真实成交、可以质证或者房地产交易登记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依据。
当被征收房地产为正常开发建设的待开发房地产且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应选择业主自行开发前提进行估价;当被征收房地产为非征收原因已停建、缓建的未完工程且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应选择自愿转让开发前提进行估价。
(二)房屋征收估价结果确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选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估价方法估价的,应当对各种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后,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估价结果。
房屋征收估价价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将于10月14、15日考试,为了方便广大学员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房估考试知识点,用于考生日常学习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