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决算与审计的内容
一级建造师考试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决算与审计的内容,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中很多考生为此苦恼不堪。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我们只要对这些知识点多加注意,而且对知识点做好筛选和提炼,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备考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决算与审计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F420016 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决算与审计的内容
一、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的基本内容
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对水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稽查工作依据水利部《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水安监[2017] 341号)进行。
遵循依法监督、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
稽查组由稽查特派员或组长、稽查专家和特派员助理等稽查人员组成。
稽察实行分级组织、分工负责,其中:
(1)水利部负责指导全国水利稽察工作,组织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和有中央投资的其他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流域机构负责对所管辖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受水利部委托对地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对流域内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利稽察工作,对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监督检査有关项目的监管和主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水利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完善建设管理制度、组织推动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
稽察工作机构可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以下处理处罚建议:
(1)责令暂停施工。
(2)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将严重违规的施工、监理单位清退出施工现场。
(4)将不良行为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5)降低有关单位的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二、竣工决算的基本内容
竣工财务决算是确认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和结余资金、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最终依据。
水利基本建设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编制。设计、监理、施工、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等单位配合。
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型项目应控制在总概算3%以内,小型项目应控制在5%以内。
三、竣工审计的基本内容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按建设管理过程分为开工审计、建设期间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水利审计部门是其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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