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浙造人管[2015]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造人管〔2010〕6号)精神,现将2015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5月24日(星期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下午13:30-16:30 工程计价
二、报考专业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工程计价》(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科。符合条件的考生选择其中一门专业参加考试。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符合免考条件的仅参加其中一门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含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内容截止至2015年3月底前发布),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计价教材(2015版),其中安装工程计价计算题均为必做题,不细分专业选做。公共课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教材(2014版)。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满分10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专业课考试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⑥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⑦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⑨2015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补充材料。
四、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需备案)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统一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2013年5月后取得毕业证书);
(3)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
五、考试报名及相关工作
1、报名方式:2015年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现场交费、免考生考前资格确认、非免考生考后资格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10日。
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站(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大头照、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科目合格成绩单),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报考人所属辖区,省(部)属单位考生请选择省属地区;
(2)现场确认及交费时间为4月7日- 4月10日。考生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到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资格确认并交费,在杭省(部)属单位考生请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资格确认并交费。
A.非免考生凭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直接现场交费。考后
对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前不再进行资格确认。考后资格确认时间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B.免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考前资格确认并交费: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2)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进入报名系统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3)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4)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原件);
(5)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6)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的考生应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相应课目的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查验原件);
(7)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实行资格后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及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未能完整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考试成绩无效,将视作自动放弃取得的资格。
省内开设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请于3月31日前,将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报告及开设上述专业的批文、课程设置情况、招生录取名单等相关资料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并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在杭省(部)属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经省考试领导小组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报名,参加属地考点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凭毕业证书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2014年度以前已申请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仅需提供本届学生的招生录取名单。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交费的考生于5月18日-5月23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自行打印 “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10〕244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其中工程计价70元/人,基础理论30元/人。各市在收取的费用中,按每人单科30元,双科40元的标准在报名结束后上交省造价管理总站,余款由各市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租用等考务支出。
八、有关要求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精心组织,稳妥有序地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一项考务工作都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在考试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提供虚假资料、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同时予以全省通报。
注:相关教材及考试资料请至拱墅区信义坊商街东200-1号(靠近湖墅南路自行车租车点旁,电话88085976)或当地造价管理机构购买。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3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