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评定原则包括:
(1)材料供应的表现状况,如材料质量、交货期等;
(2)供货方质量管理体系对于按要求如期提供产品的保证能力;
(3)供货方的顾客满意程度;
(4)供货方交付材料之后的服务和支持能力;
(5)其他如价格、履约能力等。
2.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减少材料损失、变质对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贮存建立管理制度,可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避免材料损失、变质,按质、按量、按期满足工程项目的需要。
3.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要按型号、品种,分区堆放,予以标识;对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并有标识。对容易损坏的材料、设备,要做好防护;对有保质期要求的材料,要定期检查,以防过期,并做好标识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即应标明其规格、产地、日期、批号、加工过程、安装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