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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保留金的返还

2014-08-22 12:0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学员问题】什么是保留金的返还?

【解答】1、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的返还。当整个工程接收证书签发后,保留金的一半应由工程师开具证书,并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部分工程,则返还金额按下式计算:

2、在工程的最后一个缺陷通知期期满后,保留金的余额应立即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限于一个区段或部分工程,则在该区段或部分工程的缺陷通知期期满后,再返还相应区段或部分工程的保留金的402。但是,如果在返还保留金时,承包商尚有任何工作仍需完成,工程师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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