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将于10月26、27日举行,在考试之前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将持续为考生更新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希望能通过这种日积月累的学习,帮助大家熟练掌握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
复习造价工程师考试,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为了帮大家尽快进入备考状态,网校为大家准备了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真心希望大家可以利用好这些内容,为考试打好基础!
(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提示】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提示】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具有书面的仲裁协议。【提示】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