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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咨询工程师《工程咨询概论》考点解析(47)

2010-01-05 09:11  来源:  字体:  打印

  命题点12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通过转让、受让、继承和许可他人使用等形式产生经济收益。由于知识产权是人们利用自己的知识,通过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因而又称为智力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理解

  理解“知识产权”这个概念应注意两点:一是应从知识产权的范围人手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明确其含义;二是知识产权是一个内涵不断深化、外延不断拓展的概念,它将随着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发展而拓展和深化。

  3.知识产权的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目前已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界定;

  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又称版权,还包括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邻接权)

  4.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智力创作性成果,它可以脱离其所有者而存在,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在一定条件下不会因多个主体的使用而使该项知识财产自身遭受损耗或者灭失。

  某些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

  依法审查确认性。无形的智力成果不像有形财产那样直观可见,确认这类智力成果的财产权及其法律保护需要依法审查确认。

  地域性。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即各国主管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授予的知识产权只能在本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

  时间性。有法定的保护期限。

  独占性或者排他性。由于智力成果具有可以同时被多个主体所使用的特点,因此,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是法律授予的一种独占权,具有排他性,未经其权利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否则就构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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