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违约与缔约的区别

2010-05-27 14:57  来源:  字体:  打印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

  (1)违约责任要求有约可违;而缔约过失责任是无约可违(当事人之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

  (2)违约责任发生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翻译过来:即达成交易过程中)

  (3)从构成要件看,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不要求违约方有过错,不要求守约方有损失;但缔约过失责任却要求当事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有损失。

  (4)从责任承担方式看,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五种;但缔约过失责任却只有赔偿损失一种。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