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中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6)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年底。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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