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级建造师新版教材修改内容之专项施工方案
2A320014 掌握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2010年版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本节作了如下修改:
一、专项施工方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三)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四)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专家论证
(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了如下工程需进行专家论证: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他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专家论证会的人员要求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三、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按要求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方案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具体、科学、安全、可行。
1.基坑(槽)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工况;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模板工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绘制模板设计图;根据施工条件确定荷载,对模板结构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制定模板结构安装与拆除的程序与方法;预埋件与预留孔的处理方法;保证混凝土浇筑与振捣安全方便的措施;冬期施工的保温措施;模板周转使用计划;模板及配件加工计划;施工安全与防火技术措施等。
3.临时用电工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现场环境;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电力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配电系统设计;临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防雷装置设计;安全用电措施和防火措施等。
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工况;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件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安拆作业程序及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施工详图及节点大样图等。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相应的计算。
5.塔吊安拆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工况;安全施工作业程序;安拆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等。
6.起重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工况;安全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吊装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等。
考生需掌握上述内容,此部分考点易出多选题及案例题。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024年9月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6月初
考 试 成 绩
7月19日起陆续查询
合格证领取
查分后2-3个月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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