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总结:房地产价格形成条件
二、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条件
房地产与其他经济物品一样,之所以有价格(价值)是因为它们有用、稀缺,并且人们对它们有需求,即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有效需求。
(一)有用性
一种物品有用,是指它能够用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经济学上称为有使用价值。例如,粮食能够充饥,住宅可以居住。房地产如果没有用,人们就不会产生占有房地产的要求或欲望,更谈不上花钱去购买或租赁它,从而房地产就不会有价格。
(二)稀缺性
一种物品稀缺,是指它的数量没有多到使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得到它。因此,说一种物品是稀缺的,并不意味着它是难以得到的,仅仅意味着它是不能自由取用的,即不付出代价就不能得到,是相对缺乏,不是绝对缺乏。一种物品仅有用还不能使其有价格,因为如果这种物品的数量丰富,随时随地都可以自由取用,像空气或某些地方的水那样尽管对人们至关重要-没有它们人们就无法生存,但也不会有价格。房地产显而易见是一种稀缺的物品。
稀缺对价格的作用是很大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有些物品,无论它多么有用,只要是相对富余的,就不会有高的价格。现代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曾经说过:“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刚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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