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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7月6日至26日

2009-06-29 16:04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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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济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二、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三、报名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规定和人社部、住建部《关于2009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9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9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使用济宁市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缴费。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www.rsks.jnrsj-sd.gov.cn)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黑白/彩色不限,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26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7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8日,确认地点为市房管局房地产科,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2号一楼103房间,联系电话:3161167.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7月29日至7月30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否,须在7月31日前与报名点联系。各报名点应在7月30日前完成报名系统的审核、网上缴费工作。

  2、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各报名点于7月30日将报名汇总表、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报市房管局房地产科。

  4、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五、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六、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该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生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5、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

  各县市区人事局、房管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二OO九年六日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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