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1、按导致事故、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GB/T13816-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规定,分为6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6)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2、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分类
(1)参照国家标准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16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2)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分为七类。
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