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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条件

2012-08-29 11:49  来源:  字体:  打印

  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条件

  《民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规划和产业技术标准

  2.厂房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建筑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生产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4.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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