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顺德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8日-6月21日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佛人考办函〔2012〕18号)精神,现将我区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9∶00-6月2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确认
我区报名点定于2012年6月18-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受理考生“交费确认”时间。我区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区报名点进行交费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4号窗口,联系电话:2283583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9月8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9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共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须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74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http://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