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三章(13)
(七)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1、现场劳动组织的控制
劳动组织涉及到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及管理者,以及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
(2)管理人员到位:作业活动的直接负责人(包括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安全员,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测量人员、材料员、试验员必须在岗。
(3)相关制度要健全:
2、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检查与核实。
二、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保证作业活动的效果与质量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
(一)承包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1、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
承包单位的自检体系表现在以下几点:
(1)作业者——自检;
(2)不同工序交接、转换——交接检查;
(3)专职质检员——专检。
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的保证措施:①承包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②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③配备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就是使承包单位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并运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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