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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冲刺总结(14)

2011-08-24 15:13  来源:  字体:  打印

  5.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要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非责任事故或者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可不再认定或者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下列事故责任:

  (1)直接责任者,即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

  (2)主要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

  (3)领导责任者,即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6.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在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建议;

  (2)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罚建议;

  (3)对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

  (4)对事故责任者追究民事责任的建议。

  7.总结事故教训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在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漏洞,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要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投入、安全条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查找事故根源:

  (1)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吸取的教训;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吸取的教训;

  (3)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主管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吸取的教训;

  (4)从业人员应该吸取的教训;

  (5)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吸取的教训:

  (6)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吸取的教训;

  (7)社会公众应该吸取的教训。

  8.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政府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在事故调查组全面完成事故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提出事故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签名。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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