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造价工程师《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知识点归纳(10)
1.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灾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
4.建设工程招标方式: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从招标范围进行划分:国际招标和国内招标;
5.建设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资格审查;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踏堪现场与如开投标预备会;建设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6.标段的划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对工程投资的影响;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7.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算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8.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对招标人的要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对指定媒介的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除外);拟发布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
9.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的目的是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资格预审的程序是: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出资格预审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预审,专业资格预审两部分;资格预审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一列条件:具有独立定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用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的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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