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讲义精髓(7)
(三)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
为了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目标而开展有效的组织活动,我国设置了多部门、多层次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并规定了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
1. 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既是宏观管理主体,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微观管理主体。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有一个严密的组织系统,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规定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
(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订、修订本部门经济定额;
3)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本部门经济定额的实施;
4)制定和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及其资质管理工作;
5)制定全国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标准,并监督执行。
(2)国务院其他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包括:水利、水电、电力、石油、石化、机械、冶金、铁路、煤炭、建材、林业、军队、有色、核工业、公路等行业的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修订、编制和解释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有的还担负本行业大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审批、概算调整等。
(3)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修编、解释当地定额、收费标准和计价制度等。此外,还有审核国家投资工程的标底、结算、处理合同纠纷等职责。
2. 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
企事业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属微观管理的范畴。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按照业主或委托方的意图,①在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通过限额设计等手段实现设定的造价管理目标;②在招投标工作中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参加评标、合同谈判等工作;③在项目实施阶段,通过对设计变更、工期、索赔和结算等管理进行造价控制。
工程承包企业的造价管理是企业自身管理的重要内容。①在投标阶段,通过对市场的调查研究,利用过去积累的经验,研究报价策略,提出报价;②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注意各种调价因素的发生和工程价款的结算,避免收益的流失,以促进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
3. 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经原国家建设部和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代表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是亚太区测量师协会(PAQS)和国际工程造价联合会(ICEC)等相关国际组织的正式成员。在各国造价管理协会和相关学会团体的不断共同努力下,目前,联合国已将造价管理这个行业列入了国际组织认可行业,这对于造价咨询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和进一步提高造价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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