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课件讲义(11)
二、利息计算方法
利息计算有单利和复利之分。当计息周期在一个以上时,就需要考虑单利与复利的问题。
(一)单利计算
单利是指在计算利息时,仅用最初本金来加以计算,而不计入在先前利息周期中所累积增加的利息,即通常所说的“利不生利”的计息方法。其计算式如下:
由式(2.1.4)可知,在以单利计息的情况下,总利息与本金、利率以及计息周期数成正比。而n期末单利本利和F 等于本金加上利息,即:
式中(1+nis)称为单利终值系数。
在利用式(2.1.5)计算本利和F时,要注意式中n和is反映的时期要一致。如is为年利率,则n应为计息的年数;若is为月利率,则n应为计息的月数。
单利的年利息额仅由本金所产生,其新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产生利息。由于没有反映资金随时都在“增值”的规律,即没有完全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单利在工程经济分析中使用较少。
(二)复利计算
复利是指将其上期利息结转为本金来一并计算的本期利息,即通常所说的“利生利”、“利滚利”的计息方法。其计算式如下:
复利反映利息的本质特征,复利计息比较符合资金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运动的实际状况。因此,在工程经济分析中,一般采用复利计算。
复利计算有间断复利和连续复利之分。按期(年、半年、季、月、周、日)计算复利的方法称为间断复利(即普通复利);按瞬时计算复利的方法称为连续复利。在实际应用中,一般均采用间断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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