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进度款
(三)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涉及工程量的计量和单价的计算)
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
(1)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
当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在确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工程进度款:
1) 根据已完工程量的项目名称、分项编号、单价得出合价;
2) 将本月所完全部项目合价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费小计;
3) 按规定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
4) 按规定计算主材差价或差价系数;
5) 按规定计算税金;
6) 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
(2)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
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比用可调工料单价法更方便、简单,工程量得到确认后,只要将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作。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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