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详解(46)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网络计划,如图4.5所示。
问题:
1.该网络计划能否满足合同要求?
答案
问题1:
采用标号法计算,如图4.6; TC=18个月,符合合同要求。
2.由于该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计划中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起重施工机械,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计划调整。请绘出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图(在原图上作答即可)。
答案: 问题2:
用虚线将节点7与9,节点13与15连起来(注:用实线画不得分,若用实线画且在其上标0可得分),如图4.6所示。
3.该计划执行了3个月后,施工单位接到业主的设计变更,要求增加一项新工作D,安排在A完成之后开始,在E开始之前完成。因而造成个别施工机械的闲置和某些工种的窝工,为此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如下索赔:①施工机械停滞费;②机上操作人员人工费;
③某些工种的人工窝工费。请分别说明以上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问题3:
(1)补偿要求合理。因为是业主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业主应承担费用的补偿。
(2)补偿要求不合理。因为机上工作人员人工费已经包含在相应的机械停滞费用之中。
(3)补偿要求合理。因为是业主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
4.工作G完成以后,由于业主变更施工图纸,使工作I停工待图0.5个月,如果业主要求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单位可向业主索赔赶工费多少?(已知工作I赶工费率12.5万元/月)?为什么?
答案: 问题4:
业主不应支付赶工费。因为不需要赶工(或因为工作I有5个月的总时差),也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或因不影响总工期,或拖延时间在总时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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