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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注册、吊销注册、撤消注册、注销注册的区别

2010-10-22 09:33  来源:  字体:  打印

不予注册、吊销注册、撤消注册、注销注册的区别与适用情形

不予注册 

撤消注册 

注销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注册人员滥用职权准予注册的 1、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的 
2、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注册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 2、已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3、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3、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3、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 
4、受到刑事处罚执行中(注意不同起因的年限不同) 4、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获得注册的 4、年龄超过65周岁 
5、被吊销证书未满2年 5、其他 5、撤消注册的 
6、前3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吊销注册证书的 
7、聘用单位不符合要求   7、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8、年龄超过65周岁   8、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9、其他 PS:以上都是不正当手段取得所以要撤消改正错误的发放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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