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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辅导85

2010-10-09 17:2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IZ302062熟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91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如下几类:

  一、 因履行而终止

  二、 因解除而终止

  三、 因抵消而终止

  根据合同法第99条规定,法定的债务抵消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3)债权已届履行期

  (4)并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债务

  四、合同因提存而终止

  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104条,债权人有权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五、合同因免除债务而终止

  六、合同因混同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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