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湖北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
关于2021年湖北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温馨提示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湖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5月29日-30日举行。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考试要求,请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
1.请人事人员阅读《湖北省202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确保本人未处于“居家观察”、“居住小区封闭管理”或“集中医学观察”,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主动向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报告。疫情风险登记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录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二、关于成绩延期的有关说明
成绩在有效期内因疫情管控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可申请成绩延期,申请流程请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通知。
三、考试期间的有关提醒
1.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能进场。有效证件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等。
2.考试期间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点学校,部分考点学校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校园,请应试人员提前了解考点学校的相关要求。
3.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学校,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4.考试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5.湖北各市、州的其他有关要求请关注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的信息发布。
四、答题注意事项
1.各项考试客观题请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主观题请使用黑色墨水笔(建议使用0.5mm黑色墨水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在答题区域外作答信息视为无效答题信息。
2.其他要求请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及报名文件。
湖北人事考试院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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