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考区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应试人员考前温馨提示
摘要:辽宁省沈阳考区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23年6月3日-4日举行,请将要参加沈阳考区2023年二建考试的考生们认真阅读以下文件。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应试人员考前温馨提示
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来临之际,沈阳市考试院愿为您的考试助力加油,更愿为您提供暖心、省心、放心、顺心的考试服务。一砖一瓦广厦高筑,躬耕一务为国为民!今日的您年少依然,鸿鹄志满,誓在家乡的土地上显露锋芒;未来的您筚路蓝缕,指日可期,必在祖国的建设上一展鸿图!祝您一路向阳,考试顺利,成绩如意!
一、考试安排要牢记
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3日-4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3日24:00,届时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二、掌握时间别迟到
应试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学校。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应试人员入场。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考试物品须带齐
请持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有序进入考场。
必带的文具有: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禁带物品看清楚
本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闹铃和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严禁带入座位。不得在准考证上记录考试试题或答案等信息。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五、考前安检要配合
应试人员自愿佩戴口罩参考,不得影响身份核查。配合安检人员做好安检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放置课桌上,以便核验。
六、诚信考试必遵循
要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考试中,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严防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请观看《诚信考试宣传系列短片》:
诚信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宣传系列短片(一)
诚信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宣传系列短片(二)
诚信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宣传系列短片(三)
七、遵守纪律勿违规
进入考场后,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安排,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如违反考试纪律,事实认定清楚,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处理。
八、登录官网定路线
请熟知考点学校地址和交通路线,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常用考点考场路线指引图”(“指引图”所示为考点学校常规出入口,本次考试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出入口为准)。考试当天请选取合适的方式出行,严禁社会车辆、送考人员进入考点学校。
九、特殊情况特殊办
应试人员如有肢体受伤、孕妇等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
十、参考扫码看指南
请应试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仔细阅读《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参考指南》。
通知原文来源于沈阳市考试院。
- 2024年西藏自治区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
- 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等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九十五批)
- 安徽关于2024年度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一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山西关于2024年第三十批二级建造师徐燕等3371人注册结果的公告(第104号)
- 宁夏关于2024年第45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重庆关于公布2024年第48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江苏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十九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 关于北京市2024年第三十五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024年9月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6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起陆续公布
合格证领取
查分后2-3个月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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