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前资格审核的通知
参加2023年度安徽省安庆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2023年度安庆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根据安徽省《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安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审有关要求温馨提示如下(因今年文件变化较大,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以下简称“资审”)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
本次考试资审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我市本次考前资审地点为安庆市人事考试院(市府路7号二楼人才市场),资审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到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初审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并现场提交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网站备案信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张、《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审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
各单位请务必根据报名表上的“资审序号”(资审序号只有进入个人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打印报名表”按钮后方可出现)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非审核当日资审序号的考生均不受理,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
资审日期 | 星期 | 上午资审号段 | 下午资审号段 |
2023/3/20 | 星期一 | 0001-0500 | 0501-1000 |
2023/3/21 | 星期二 | 1001-2000 | 2001-3000 |
2023/3/22 | 星期三 | 3001-3500 | 3501以后 |
二、资审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可在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中任选一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否则不接受报名资审。
1.凡能进入缴费环节可以直接缴费的考生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
3.参加现场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个人资料交由单位统一现场资审: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表上单位意见须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企业单位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从政务服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的社保清单(须有缴费记录,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补充);
(5)事业单位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从政务服务网下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
上述材料考生无须提供复印件,我市审核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复印。
三、特别提示
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常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不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谨防上当受骗;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本人、所在单位或受考生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2023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花名册
通知原文来源于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附件请至官方网站下载。
- 2024年西藏自治区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
- 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等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九十五批)
- 安徽关于2024年度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一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山西关于2024年第三十批二级建造师徐燕等3371人注册结果的公告(第104号)
- 宁夏关于2024年第45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重庆关于公布2024年第48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江苏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十九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 关于北京市2024年第三十五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024年9月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6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起陆续公布
合格证领取
查分后2-3个月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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