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15年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清远市各考生: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清远市”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送交资料。
咨询电话:3366674.
二、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 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3.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 《考生报名承诺书》
2. 《代办委托书》
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