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建设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5-09-08 11:04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针对一级建造师进行了复习资料收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成就你的工程师梦!

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建设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用益物权)

(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方法。工业、商业、旅游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4)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要符合以下规定:

a、以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b、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c、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责任编辑:lala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