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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建设工程专利权

2015-09-08 14:0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针对一级建造师进行了复习资料收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成就你的工程师梦!

(1)发明:

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专利权保护的最主要对象。具备以下条件:

a、必须是一种能够解决特定技术问题作出的创造性构思;

b、必须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c、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2)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a、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b、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c、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书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6)申请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

(7)专利审批制度

a、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

b、实质审查: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满3年内;

c、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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