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业中的失信现象分析

2015-04-20 10:4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信用缺失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困扰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治理信用环境,加强信用建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信用缺失问题在建筑业表现得尤为严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建筑业企业被拖欠工程款达2787亿元,占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18.1%,比1996年拖欠总数1360亿元增加了一倍多。到2002年底,全国建设单位累计拖欠工程款总额估计约在3360多亿元,又比上年增长了21%.

由于工程款被大量拖欠,施工单位正常的生产和发展受到极大影响,并且由于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形成了施工单位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贷款的债务链,给社会安定带来了影响和隐患。

施工单位之间“陪标”现象严重。相当多的资质和技术力量薄弱的建筑企业,为了“合法中标”,除了“”资质较高的建筑企业进行投标之外,还不惜代价私下找其他建筑企业进行“陪标”。施工单位之间相互“陪标”,破坏了招标投标制度的合理竞争机制。“陪标”会造成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投标单位之间的竞争大大减少或者没有竞争,造成中标单位高价中标,致使建设单位付出过高的建设资金;二是资质不高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

总承包单位中标后,违法“转包”和“分包”。具有一定资质、信誉和综合实力的施工单位中标后,因自身资源不够或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不惜违反国家法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转包或分包给另外几个施工单位,通过收取高额管理费和压低工程造价坐收渔利。其直接后果在于,层层转包、分包之后,施工利润被不断稀释,接手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了赚钱,在施工中往往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尽量降低工程成本,以图蒙混过关,从而给整个工程带来质量隐患。

施工单位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拖欠供货商材料设备款。尽管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是造成施工单位“被动”拖欠的一大原因,但也不排除许多施工单位“主动”恶意拖欠的情况。

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微利甚至赔本中标的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降低建筑材料和设备标准或者缺斤短两,造成工程质量低下。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每年因建筑工程倒塌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有许多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引起的。

目前,建筑业的信用缺失不仅仅局限于施工单位,其他建筑市场主体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如业主、设计单位、物资供应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和造价管理单位等。这些失信行为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威胁到了建筑业的产业地位,导致支柱产业不硬,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lala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