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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中标通知书规定

2014-05-14 14:3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招标人不得以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依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上面这几句话也要很好地理解。尤其需要掌握:

  1.要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参见1Z302025掌握缔约过失责任。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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