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法规高频考点:承诺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承诺的定义
《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二、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这里的行为通常是履行行为,如预付价款、工地上开始工作等。
三、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四、承诺的内容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