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关于青海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资格复审方式为现场审核,考生务必于2022年1月7日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审核。详情如下:
关于青海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三、资格复核安排
(一)资格复核方式
现场审核。考生务必于2022年1月7日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审核。逾期未资格复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审核编号为1-240号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7日 上午8:30-12:00进行审核;审核编号为241-422号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7日 下午14:30--18:00进行审核。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4楼423办公室
(三)资格复核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
报考级别为免试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
报考级别为增报的:身份证、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无需复印件。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四、资格复核联系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971-6146535 (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 ·日照市关于60周岁以内退休人员建造师证书使用规定
- ·2024年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入口已开通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 )。
-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建设单位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工程是( )。
- ·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完成后,由( )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是( )。
-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 ·甲施工企业有一辆里程表存在故障的工程用车,该车实际行驶里程8万公里,市场价格约为16万元,里程表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甲明知上述情况存在,仍将该车以23万元价格卖给了乙施工企业,乙知情后诉至法院。乙的下列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支持的是( )。
- ·关于两阶段招标的说法,正确的( )。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